各區、市建設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執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市政養護維修工程消耗量定額>的通知》(魯建標字〔2020〕26號),合理確定工程造價、規范計價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額人工綜合工日單價:房屋修繕工程中的建筑工程為140元/工日、安裝工程為137元/工日,市政養護維修工程為117元/工日。該定額人工綜合工日單價是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資金投資工程編制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的依據,也可作為其他計價活動的參考。
二、施工機械臺班、儀器儀表臺班單價按省發布有關單價執行。
三、規費項目中的環境保護稅、住房公積金、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按《青島市有關規費項目計算規則》(見附件)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2021年3月1日前已簽訂合同的,仍按原合同及有關規定執行。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2008版《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計價定額》、2005版《山東省市政養護維修工程消耗量定額》配套的相關計價依據文件停止使用。
附件:青島市有關規費項目計算規則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月7日